蘇工信規〔2023〕5號
各設區市工信局、發展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局:
為更好推動江蘇省鑄造行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按照《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58號)要求,對照國家政策調整,決定廢止《江蘇省鑄造產能置換管理暫行辦法》(蘇工信規﹝2020﹞3號)。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2023年8月2日
公報PDF版瀏覽、下載: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廢止《江蘇省鑄造產能置換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蘇工信規〔2023〕5號).pdf